国八条,国八条是哪一年颁布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八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国八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纲领八条目的解读?
三纲八目语出《大学》
三纲: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大学》提出了“三纲领”和“八条目”,强调修己是治人的前提,修己的目的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说明治国平天下和个人道德修养的一致性。
《大学》开头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就是后人所说的《大学》“三纲领”。所谓“明明德”,就是发扬光大人所固有的天赋的光明道德。所谓“在亲民”,是使人弃旧图新、去恶从善。这里的“亲”同“新”,是革新、弃旧图新之意。所谓“止于至善”,就是要求达到儒家封建***道德的至善境界。“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是《大学》提出的教育纲领和培养目标。
《大学》还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后世称之为《大学》的“八条目”,这是实现“三纲领”的具体步骤。“八条目”的中心环节是修身,“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对于培养目标和方法,《大学》反复强调的是个人的道德修养。
民事诉讼法208条第8款?
民事诉讼法208条没有第8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原文)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民事诉讼法(法律名词)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
大学提出的八条目的根本是什么?
八条目,是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实际上包括“内修”和“外治”两大方面。内圣外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这是儒学为我们展示的人生目标和进修阶梯。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八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八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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